本報訊(河南法治報記者 宋夢杰 通訊員 維佳)“買房送精裝,拎包入住……”生活中,這樣的宣傳語并不少見裝修。這樣的承諾背后,也可能暗藏著精裝變“驚裝”的陷阱。1月4日,河南法治報記者從鄭州市惠濟區(qū)法院了解到,該院成功調解一起因精裝修房屋質量問題引發(fā)的糾紛,最終雙方達成協議。
2021年12月,王某看中某小區(qū)一套住宅,與開發(fā)商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明確約定“出賣人承諾向買受人贈送精裝修”裝修。2024年12月,王某滿心歡喜地收房時,發(fā)現贈送的精裝修存在天花板裂紋、地板空鼓、柜門掉落等問題。雙方就房屋后續(xù)維修事宜多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王某遂將開發(fā)商訴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為盡快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在征得雙方同意后組織開展面對面調解裝修。
“當初簽合同時,開發(fā)商把精裝修說得天花亂墜,又是進口材料,又是高端設計裝修。結果收房后卻是這副模樣,讓我怎么接受?”王某情緒激動地向法官傾訴。
“我公司多次派員到王某家中查看、維修,因王某的要求實在苛刻,才拖到現在……”開發(fā)商代表表示裝修。
調解一開始,雙方就各執(zhí)己見、互不相讓裝修。
法官一邊安撫雙方情緒,一邊釋法明理,向開發(fā)商講明房屋出售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精裝修房屋,勸導王某理性表達訴求,共同推動問題妥善解決裝修。經過多輪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開發(fā)商向王某支付3.7萬元房屋維修費,王某自行聯系施工團隊完成修復。
編輯裝修:祝萍